桃才认出来,对方是张家的另一个寡妇,因为脚大,人们都叫她张大脚。
她也就刚刚三十岁,却已经守寡十多年了,膝下有一个儿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张大脚泼辣能干,一个人将儿子抚养长大,谁都不敢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分毫。
张大脚不仅脚大,个子也高,骨骼也大,若不是穿了女装,就跟个男人一样。
春桃以前不爱出门,跟人交际不多,对于泼辣的张大脚
,她更是敬而远之。谁知道今天她会主动喊自己。
“你…也挺早啊!”春桃不知道该叫张大脚什么。
张大脚望着春桃嫣红的小嘴张开又合上,很是为难的样子,哈哈大笑起来,她的笑声太大,引得周围的人都看向了她。她却毫不在乎,大声道:“你不知道叫我啥吧?看你那为难的小样子!我家那个死鬼跟你家那个死鬼算是远方兄弟,你就叫我大脚嫂子吧!”
旁人叫她张大脚,她也无所谓,反而自己也觉得挺好。
“大脚嫂子。”春桃乖巧的叫了一声。
张大脚人生的不好,生的儿子也是个五大三粗的,最喜欢春桃这样漂亮的小娘子。她险些被春桃这乖巧的样子萌出一脸血来。
“哎!哎!”张大脚大声应了,高兴的道,“咱们结伴上山吧!”
“好!”春桃脆生生应了。
张启思有些害怕的望着张大脚。突然生出错觉来,这个大婶子是不是男扮女装?
张大脚被张启思软萌的样子弄得心痒,使劲揉揉他的脑袋,笑道:“你叫我啥?”
求助的望向春桃,春桃连忙轻声道:“叫大脚婶子。”
“大脚婶子。”张启思的求生意识十分强。
张大脚高高兴兴的应了,她将手伸进自己带着的大筐里,摸出一个大鸡腿,塞给张启思道,“来,吃鸡腿!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“大脚婶子,我吃早饭啦!”张启思不接。他知道,这是要拿来上坟用的,怎么能让他吃了呢?
“大脚嫂子,他不能吃。”春桃忙道,“一会儿要摆盘呢!”
“孩子吃,有啥关系!”张大脚不以为意的道,“我家那个死鬼最喜欢小孩子,死的时候还跟我说,没多生几个。他要是知道他的祭品被启思这样虎头虎脑的孩子吃了,准高兴!”
怕惹起张大脚的伤心事,春桃对张启思道:“既然是你婶子给的,就吃了吧!”
于是就有了这样诡异的一幕。
一个肉呼呼的小男孩,正抱着一个大鸡腿啃着。
偏偏两个赶路的大人走得还挺快,孩子一边迈着小短腿使劲追,一边皱着眉头啃鸡腿。
这也许是张启思啃过的最令人难过的一只鸡腿了。
“你家怎么就是你自己呢?”春桃问张大脚。
“咳,我儿子不是去做了铁匠学徒么!”张大脚叹气道,“他师傅管得严,得明天才能回来呢!”
“他多大了?”赶路不能冷场,春桃只得化身十万个为
什么。
“十四啦!”张大脚一脸自豪的道,“他倒是个知道上进的,前几年跟我说在家种地没有出路,就去镇上做学徒啦!我说做铁匠累,不让他学,他说能赚银子,就能处力气。”
“真是个好孩子!”春桃打心眼里觉得张大脚的儿子懂事,“以后启思也能这么懂事就好啦!”
张启思满嘴都是鸡肉,闻言含糊不清的道:“娘!我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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