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没了丈夫,日子过得很是艰难,若不是有点察言观色的本事,怎么能把日子过下来?将张石头养大?
张大脚现在算是看明白了,她儿子跟着春桃干,这条路算是选对了!
不管是春桃还是陈兴平,连那个穆匠都算上,那可都是个顶个能干能赚钱的!
春桃还是个有福气的,被人卖了还能带回来这么一个小财神来,一出手就是一座她进都没进过的宅子!
昨晚她都不敢闭眼,生怕一闭眼,一觉醒来这宅子就不见了,一切都是她做的梦!
春桃昨天的话说得很是明白,要是一辈子跟着她干,这
宅子就能一直住着,若是石头跟着春桃干一辈子,是不是就一直能住这么大的宅子了?
越想越觉得前途光明,大脚嫂子做起活来更有劲儿啦!
“大脚嫂子你帮我烧火吧,早饭我来做!”春桃笑着道。
张大脚知道春桃的好手艺,也不争抢着干活,只道:“有啥活你就跟我说!我做饭不好吃,厨房里这些活做得也不好。“
她这些年又当爹又当娘的,做饭就是为了不饿肚子,厨房里的活做的真不怎么样。
春桃笑道:“你烧火就行!我今天早上给你们做个好吃的吃食!”
自从古市镇回来之后,那颗水晶珠子又开始发挥功用了。
以前大多凭空出来一些调料,这回连着两天出现的居然是吃食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只不过今天出现的这个东西,不能直接吃,是生的。
春桃早上看着枕边出现的一大袋子黄橙橙、软塌塌的东西,很是惊讶了一番。
每一块东西都有手掌那么大,穿在一根木头签子上。
她粗略数了数,大约有三十块。
只不过这次让她很惊讶的是,袋子虽然是透明的,虽然也被紧紧封死了,上面却一个字都没有,她一点提示都看不着。
又是戳又是闻,春桃都搞不清楚是什么。
最后她想要直接放到嘴里尝一尝,可一摸那个手感,又觉得有些奇怪,最终也没敢放进嘴里。
反倒是小灰灰听到春桃起来了,推开门跑了进来。
春桃将手中的东西扔给了小灰灰。
小灰灰现在体型大得惊人,胃口也十分的好,接住春桃扔过来的东西,它一口就吞了。
吃下去之后,又瞪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在春桃面前卖萌。
看来这东西挺好吃。
小灰灰现在最喜欢吃肉,春桃基本可以断定,这是肉了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只是不知道是什么肉。
最后掰开一块闻了闻,春桃才基本确定,是鸡肉。
可是弄成现在这样,她该怎么做才能好吃呢?
最后春桃想到的办法是炸着吃。
春桃解除了这么多调料,尝试着做过那么多在大盛国完全不存在的吃食,她基本得出一个结论,不管是什么菜,
只要多油多调料,味道都会差不了。
这些弄得有些奇怪的肉,用来炸,味道一定差不了!
不得不说,大脚嫂子是个慧眼识英雄的聪明人,春桃着实是个聪明的姑娘。
大锅里在烧着热水,小锅里则在烧着油。
春桃先试探着炸了一块,香味很快就飘散了出来。
大嫂大脚嫂子惊讶的问:“春桃你这是在做什么呀?闻着可真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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