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70 黑料_舌尖上的征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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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顿饭,吃的辛玮桐有点消化不良,被拒绝是预料之中的事,毕竟那是她师姐,一个在律师圈里让人“闻风丧胆”的存在。

  这不仅仅是蒋筱斐出名后的“名人效应”,在学校时,她就是无人无敌,一有辩论大赛,只要对方看见蒋筱斐的名字就犯难。现如今,律师圈里,一般听说受理律师是蒋筱斐的,99%都打怵,剩下的1%勇于挑战,结果都落败。

  别人都只以为蒋筱斐是天生适合做律师,但辛玮桐知道,师姐为了学业付出太多的辛苦。蒋筱斐走到今天,这不仅仅是源自于她的专业能力,也包括个人素质,还有职业素养等等。就像侵权案件,蒋筱斐受理了,就会负责到底,对于有心求情的她,师姐没有直接拒绝,但列出条条框框让她无法反驳。

  原话大致就是:于情,我能理解你想帮朋友的心思,但是于理,师姐不能答应。法律就是法律,虽考虑人情,但也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去权衡,而不是律师擅自去利用私人感情而衡量的。京广传媒小公司起步不易,你觉得就算资格作假,作品创意相似也情有可原,但换个角度,任何一家企业成长都不易,包括雅奈尔也不是一日而成。京广传媒不易,那跟它同等规模或者不如它的企业,都在诚恳做事,与他们而言,京广传媒的做法,公平吗?

  第一个反问,辛玮桐没说话。

  蒋筱斐继续说:“再说,资格作假,抄袭创意,本就是错,不能因企业规模小,就产生同理心而认定有理,做律师忌讳感情用事。我既然受理了这件案子,就要秉公办事,作为雅奈尔聘请的律师顾问,我自然是要站在雅奈尔的角度,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。说得通俗点,我拿着雅奈尔的钱,就要为雅奈尔办事,但我受理之前是经过仔细思考的。倒是你,受人之托忠人之事,但是考虑过自己是理性思考,还是感情用事吗?”

  第二个反问,辛玮桐仍是没说话。

  蒋筱斐最后说:“法律不外乎人情,对于京广传媒来说,积极承认错误并且改正,对于它来说是最好的选择,不懂法的人会担心雅奈尔狮子大开口,但你是懂法律的,过分的诉求,法律也不会同意。法律是要有理有据判定的,并不是说我想要对方赔多少钱,对方就必须赔偿的。”蒋筱斐没有明说,但话里的意思是:如果京广传媒没有黑料,就不需要如此担心,雅奈尔也是正常走法律途径。

  对此,辛玮桐并不认同,“师姐,这件事,为什么雅奈尔不接受私下和解?”

  “和解与否,京广传媒的问题,都是存在的。”

  “我知道,但是京广传媒知道错了,也愿意赔偿,为什么不给人家机会?”

  “愿意赔偿?”

  “是啊。”

  “你知道私下和解的价格吗?”

  “那不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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