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我不能永远都靠着扮丑来获得安全感。
我要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。
让自己不用藏头露尾,也能在这个城市里立足。
我要活在阳光下,而不是下水道里面。
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。
这才是我奋斗的目的。
这样我吃的苦,受的罪,流的泪才值得。
……
因此我相信,我的容貌对那些小痞子,还是有些吸引力的。
显然,我的策略是成功的。
因为我的穿衣打扮,一看就是住在城中村里面的,所以根本就没有引起那几个小痞子的注意。
他们的目标还是集中在那个女孩身上。
我长出了一口气。
心中只盼着那个女孩能自求多福。
以后再也不要来这样的地方了。
可我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女孩的脸上时,我愣住了。
因为我认识她!
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,但我对她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!
深刻到,平时几乎一闭眼,她的脸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!
短发,显得干净利落。
眼镜,显得很有书卷气。
没有浓妆艳抹,没有奇装异服,没有卖弄性感,就是斯斯文文的,但让人看起来很舒服,一看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。
是的,这就是那次我准备和丈夫鱼死网破、同归于尽前,去温绍年的大学,本想偷偷看他一眼,结果却发现,和温绍年显得很亲密,相谈甚欢的女孩子!
让我羡慕嫉妒恨的女孩子!
让我吃醋的女孩子!
也是让我自惭形愧的女孩子!
觉得只有她与温绍年才登对的女孩子!
是她?
今天被骚扰的是她?
我有些意外。
意外于,居然在此情此景下,与她再次见面。
那我怎么办?
还是继续装与我无关,赶紧离开么?
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。
因为我本来就不想惹麻烦。
而她现在是温绍年的女朋友。
她坐了本属于我的位置。
她拥有了我心心相印的男人。
她是我的情敌。
感情上的对手。
我甚至有些阴暗的想,要是这个女孩子被坏人欺负了,会不会与温绍年分手了呢?
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卑鄙,很无耻,很邪恶。
但我必须承认,这确实是我当时脑子里,最先跳出来的想法。
就像是一个魔鬼,唆使你沉沦。
近来,经常有人说我很毒,或许他们是对的吧。
但我只是这么想想,却不能真的这么做。
因为我到底还无法做到那么的卑鄙无耻。
我只是有一点毒。
我还有人性。
我要帮她!
不是为了她,而是为了温绍年!
因为我爱温绍年,而温绍年喜欢她,那么我就算是再心中酸涩,我也不能让她受到伤害。
最起码不能在我的面前受到伤害。
那样温绍年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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